审计的具体目标
1.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认定
所谓认定,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确认、计量、列报做出的明确或隐含的表达。
(1)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发生、完整性、准确性、截止、分类。
(2)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存在性、完整性、权利和义务、估价和分摊。
(3)与列报相关的认定:发生、权利和义务,完整性,分类和可理解性,准确性和估价。
2.具体审计目标
(1)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一般审计目标
存在——确认已记录的交易是真实的
完整性——实际发生的交易账面已经记录
准确性——按照正确的金额列示账面记录的交易
截止——接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记录于恰当的日期
分类——被审计单位记录的交易经过适当分类
(2)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具体审计目标
(3)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一般审计目标
存在——报表金额实际存在
完整性——实际存在的金额均已得到反映
权利与义务——资产归属于被审计单位,负债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计价和分摊——列示的金额正确
(4)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具体审计目标
(5)与列报相关的审计目标
发生及权利和义务——财务报表中的交易和事项是真实发生的,属于被审计单位
完整性———应当披露的事项包括在财务报表中
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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