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规划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蓝图,用五句话20个字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可见,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系统的工程,是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也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农业、农村和农民,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思想提出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在政策上给予了倾斜、在资金上进一步加大投入的力度,全社会正在形成一种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和关爱农民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已经形成。县区审计机关作为最基层的一级审计组织,如何在新农村建设的征程上,特别是在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问题上发挥好审计部门应有的职能,笔者就此谈几点粗浅的见解:
一要对各级投入“三农”资金实施分类管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无论对“三农”投入的资金规模不断加大,还是资金的投向范围不断拓宽,其最终还是主要分布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如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方面的资金有: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以及对财政困难县乡和产粮大县的转移支付等;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主要包括了农村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及信息通讯等;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及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主要涉及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改善农村教育、卫生及文化等。
二要将各类支农资金实施跟踪管理。作为县区一级的审计机关,一线审计人员偏紧及平常审计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各类支农资金的审计监督不能做到面面俱到。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基层审计部门首先将各类支农资金按上述分类落实到相关科室,一个科室负责对一类支农资金进行跟踪监督。再次,对一类资金中的各种具体支农项目,科室再将具体项目落实到每位审计人员,分别负责收集整理每个支农项目的政策规定、资金规模、补助对象及标准等资料。这样,作为基层审计机构,就能够对所在地区支农资金整体情况有个比较全面的掌握和了解。同时,对于每一项具体的支农资金,都做到有专人熟知政策规定。
三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支农资金审计。对支农资金的审计可以采用下列几种组合方式,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首先,积极参与上级统一组织的支农资金“一条鞭”同步项目。各省级审计机关根据当地支农资金的项目多少、资金规模等情况,选择了一些支农资金项目,统一组织省以下各级审计机关实施。对此类支农资金,县区一级审计机关都能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来组织实施。其次,与相关审计项目有机结合实施支农资金审计。作为县区一级审计机构,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或者接受党委政府的交办实施乡镇党委书记或镇(乡)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上述项目时,可以自行将一些支农资金纳入审计内容,一并进行审计检查。此外,还可以选择部分支农资金,统一组织乡镇审计站(所)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以此来检查支农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
四要通过强化支农资金审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角度出发,加强对各类支农资金的审计监督。近年来,中央财政对“三农”投入绝对量大幅度增加,但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然较低,实际安排、落实到各个县、乡就更显得有限。县、区一级审计机构在开展支农资金审计过程中,围绕支农资金拨付这条主线,对资金拨付、使用、效益情况实行“一条龙”审计,重点审计资金主管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中间环节是否截留挪用改变用途、用款单位是否专款专用、申报项目是否真实、合法,项目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等等。对审计中发现侵占、截留、挪用支农资金的行为,基层审计机关一定要敢于揭示、披露和处理那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发挥好有限的支农资金的最大效应。
五要通过支农资金审计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实施支农资金审计时,基层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到农村一线、走村入户,真正做到走进农村,走近农民,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实地了解各项惠民政策是否落实、支农资金是否到位。同时,对支农资金的审计更要做到微观入手,宏观着眼。对支农资金所产生的效益,从审计的视角给予肯定;对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做到区别各种情况,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找准关键所在,提出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和理顺机制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升,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提供服务,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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