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货币资金
2.1货币资金概述
Ⅰ、【考点分析】
货币资金分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2.1.1库存现金
在会计理论中,现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现金广义概念是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符合现金定义的票证。所谓符合现金定义的票证,一般是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等票证。由此来看,现金的广义概念实际上就是指货币资金。(2)现金狭义概念仅指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本章所指现金属于狭义的现金。
2.1.2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一)银行存款使用要求
企业超限额现金必须送存银行,超使用范围开支必须转账结算。
(二)银行结算方式种类
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9种结算方式,对于每一结算方式,主要掌握使用者、使用范围、付款期限和一些相关规定。可以按下表记忆了解:
结算方式 |
期限 |
适用的会计科目 |
适用范围 |
备注 |
银行汇票 |
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
其他货币资金 |
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个人各种款项的异地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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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本票 |
银行本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 |
其他货币资金 |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即可使用银行本票。 |
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定额的面值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50000元。 |
商业汇票 |
票据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
银行存款 |
凡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
1.按承兑人的不同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
支票 |
付款期限为10天。 |
银行存款 |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 |
信用卡 |
略 |
其他货币资金 |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一律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
1.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
汇兑 |
略 |
银行存款 |
异地结算 |
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
委托收款 |
付款单位应在收到委托收款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主动通知银行是否付款。如果不通知银行,银行视同企业同意付款并在第4日,从单位账户中付出此笔委托收款款项。 |
银行存款 |
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收取,无论同城或异地均可;委托收款适用于收取电费、电话费等付款人众多、分散的公用事业费等有关款项。 |
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 |
托收承付 |
略 |
银行存款 |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
1.托收承付款项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 |
信用证 |
略 |
其他货币资金 |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可以办理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业务。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