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贷款和应收款项
主要涉及的内容是贷款
其核算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类似,后续计量都是以摊余成本为基础的。
一、概述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一般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等,由于在活跃的市场上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从而可以划分为此类。
但是,企业不应当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1.准备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因债务人信用恶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难以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企业所持证券投资基金或类似基金,不应当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
二、会计处理——贷款
1.未发生减值
(1)企业发放的贷款
借:贷款—本金(本金)
贷:吸收存款等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贷款—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收回贷款时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差额)
2.发生减值
(1)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
贷款损失准备(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3.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4.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等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P53 【例3-7】
本节刚开始学习起来觉得别扭,作了例题才发现,有些会计科目陌生是因为贷款是银行的业务,所以像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这些科目由于平时不接触,相当于企业中的银行存款。再有就是这里是本书第一处出现减值损失的地方。此节不涉及大的计算题,但是还是应该做些题目消化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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