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折旧,要注意两个问题
1.范围扩大了:除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的土地不计提折旧外,其余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这就是说,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折旧的范围大大扩大了。
2.基数变了: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和恢复,引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发生变化之后,每次都要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与无形资产相同是出题点)
(二)后续支出的处理方法变了(新出题点)
1.后续支出如不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则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不再通过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处理,这是新准则的一个重大变化。
2.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这一点与原制度相同),但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超过部分应计入当期损益,这一点与原制度不同)。
(三)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其损失由“营业外支出”列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其损失冲减“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