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试网,会计考试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会计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注册 | 登陆 | 注销 | 会员中心 | 网站公告 |
您现在的位置: 教育频道-新都网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复习指导 >> 税法考试辅导 >> 正文

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税法》第十二章、十三章:印花税、契税学习笔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3
印花税学习笔记
首先要说明,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是纳税人发生书立、使用、领受就税凭证的行为所征收和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和外资企业等,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中国公民及外籍个人。 
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共有13个税目,比例税率分为4个档次,即0.05‰(万分之0.5)、0.3‰(万分之3)、0.5‰(万分之5)、1‰。定额税率为5元。 
购销合同:税率0.3‰(万分之3),对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加工承揽合同:税率0.5‰(万分之5)。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率0.5‰(万分之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0.3‰(万分之3)。 
财产租赁合同:税率1‰,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货物运输合同:税率0.5‰(万分之5)。 
仓储保管合同:税率1‰, 
借款合同:税率0.05‰(万分之0.5),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也属于贷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税率1‰,这里注意一下,只就财产保险征税,如果是人身保险,则不征税。 
技术合同:税率0.3‰(万分之3)。 
产权转移书据:税率0.5‰(万分之5),包括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 
营业帐簿: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万分之0.5),其他营业帐簿按件贴花5元。 
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5元。 
原来考试时印花税的税率不给,不知道今年考试时会不会给考生印花税的税率,不过,我从其他考友那里找到了关于印花税口诀,即:(1)一猪管饱(一头猪管饱):税率千分之一的是猪(租赁合同)、管(仓储保管合同)、饱(保险);(2) 三狗奸计(三条狗有奸计):税率万分之三的是狗(购销合同)、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技术合同);(3) 五赢家运产茶(五个赢家运送一种茶叫“产茶”):税率万分之五的是赢(营业帐本)、家(加工承揽)、运(运输)、产(产权转移)、茶(勘查设计);(4) 剩下的万分之零点五是借款,千分之三是股权转让书据因为都是只有一项,就很容易记住了。 
印花税计税依据的规定,关注:(1)对于加工承揽合同中,如果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应分别就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如果合同中未分别计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0.05‰(万分之0.5)的税率征税(从高适用税率吧);对于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仅对辅助材料和加工费征税,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不计税贴花。(2)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3)对于贷款合同,借贷双方签订的为流动资金周围性借款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对基本建设贷款中,其计税依据为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借款金额减除原已计税贴花的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4)技术合同中,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关注(1)印花税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的,其分数按四舍五入纳印花税。这一条对于财产租赁合同是否适用,即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1角以上不足1元的按1元征税??还是只要是不足1元的,都按1元征税?(2)对已履行并已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五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如果修改了合同金额的,是要再办理完税手续的。(3)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帐簿,由天空分支机构于其所在地计算贴花。(注意,这里即规定了要征税,也规定了纳税的地点)(4)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核拨的资金计算纳税,上级单位应按扣除拨付给下级分支机构资金数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上级单位未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帐簿贴花。(5)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这一点,我想说明一下,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对于以货换货的行为,实际上对于双方而言,是作了一次货物销售和货物购进的行为,所以,要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6)股票交易印花税,目前税率为1‰。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关注(1)尽管凭证正本已计税贴花,如果其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行计税贴花;(2)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无偿赠送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即然印花税是一种行为为,对于鼓励的行为就应该免税。)(3)对房产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4)对于与高校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今年是最后一年了)。其他的优惠政策,自己再记一下。 
另外,对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征免的规定:对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帐簿记载的资金,凡原来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典型示范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我想,主要掌握一下:(1)理解“三自”纳税的含义,即纳税人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一次贴花并加以注销或划销,纳税人只有完成了“三自”,才算全部履行了纳税义务。(2)违章处罚的规定,(好象其他章节的税种没有单独裂违章处罚的内容),对于纳税人未贴花、少贴花或者未注销、未划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以及未按期汇兑缴纳印花税行为的,均处以不缴或少缴印花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实这个不难理解,这就是偷税嘛,按征管法处理的。)重点关注,对于伪造印花税票的,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其他印花税规定的,如未在汇兑缴纳印花税凭证上加盖汇缴戳记、未装订成册、未妥善保管应税凭证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还想啰嗦一下,纳税缴纳的印花税是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在会计上处理的,不通过应交税金核算,所以,房地产企业在转让房地产交土地增值税时,其扣除的费用是不包括印花税的。 
还有,今年新增加了“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需征收印花税,看来,我们以后以网上购物的话,也得交印花税了。
 
契税法学习笔记 
 首先要说明的是,契税是由买方缴纳的税,即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人缴纳的税,是一个特殊的税种。
关注:《契税暂行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之后颁布的第一个税收法规。 
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房屋买卖(个人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独资经营的企业免征契税);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承受国有土地使用土地出让金。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即买方为纳税人。对于交换房屋的,如果不支付差价的话(等价交换),双方均不需缴纳契税,如果需支付差价的话,支付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这是契税特殊规定的一条,需关注。 
契税的税率实行幅度税率,考试时应会给我们。虽然书上(P255)提到税率,但还是按书上(P257)的规定。 
契税的计税依据,关注:(1)对于交换房屋的,如果不支付差价的话(等价交换),双方均不需缴纳契税,如果需支付差价的话,按支付的差价为计税依据由支付方缴纳契税。(2)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除外),应对受赠者全额征税。 
契税税收优惠特殊规定应作为关注的重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非公司制企业改建为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入建为股份公司的,改建后的新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国有企业控股在50%以上的,对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国有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这里需说明一下,必须要达到几个条件,一是国有企业,且国有企业控股在50%以上,非国有企业不得免税,如果国有企业控股在50%(含50%)以下的,也不得免税;二是免征契税承受的土地、房屋仅限于国有企业的土地房屋,如果新设立的企业承受的是非国有企业的土地、房屋的,也不得免税。这一条的规定,请与书上(P256)“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进行对比。 
对国有控股公司(控股占50%以上)投资新建的公司,且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这里,请注意区分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区别,并对照上一条的优惠进行对比。举例说明一下,国有企业中华公司(企业)以其部分资产与红光公司组建成新益公司,国有企业中华公司(企业)对新益公司控股在50%以上,则新益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此时,对新益公司承受中华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是免征契税的。新益公司又以部分资产组建新公司伟达公司,且国有控股公司新益公司占伟达公司80%以上股份的话,则伟达公司承受国有控股公司新益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如果伟达以出让方式承受原国有控股公司新益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则需征收契税。 
企业股权管理费用,土地、房屋不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企业合并和企业分立的,新成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的,不征收契税。 
对企业出售、关闭和破产的,买受人、非债权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期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对企业关闭和破产的,债权人承受关闭和破产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如果是债权人承受关闭和破产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是用以抵偿债务的,照常征收契税。 
法定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免税,非法定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关于如何理解法定继承人,记住是上下(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是、子女)左右(兄弟姐妹)即可。 
契税的征收管理,关注得是,自2005年元月1日起,契税由税务机关(主要是地税,因为该税为地方税收)征收,不再委托其他单位代征了。 
另外注意的是,书上P261页倒数第一行“先税后征”是错误的吧,应是“先税后证”,即税务机关征税了后,相关部门才能办证照。不知《税法》教材勘误表上注明了没有。


查看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税法》第十二章、十三章:印花税、契税学习笔记的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 会计考试栏目导航
  • 会计从业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技巧心得
    初级会计职称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法规专区
    经验交流
    中级会计职称
    考试资讯
    复习指导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备考经验
    注册会计师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备考经验
    注册税务师
    资讯动态
    税务知识
    税法一
    税法二
    税务代理
    财务与会计
    税收法律
    技巧心得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资讯动态
    报考指南
    综合辅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案例分析
    经济师考试
    资讯动态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备考经验
    精算师考试
    资讯快报
    试题专区
    辅导专区
    技巧心得
    统计师考试
    资讯动态
    初级统计师
    中级统计师
    技巧心得
    行业知识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技巧心得
    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技巧心得
    专业文库
    内审师资格考试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试题专区
    技巧心得
    审计师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初级审计师
    中级审计师
    ACCA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技巧心得
    会计考试网为会计考试考生提供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从业资格等会计考试辅导资料免费阅读及下载。
    Copyright © 2004-2009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58993号
    本站为非经营性网站,收藏资料纯属个人爱好,若有问题请联系管理员:newdu2004@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