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服务业迎来全面政策“松绑”,今后一般性服务业企业用3万元人民币就可登记注册,到今年年底前商业用电价格将和工业用电并轨。
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台一年后,近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大幅度放宽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限制。
股票发行规则修订要考虑服务企业
《意见》规定,工商部门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并研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推动自主创业,缓解就业压力。
在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提出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抓紧研究提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的具体措施。同时,加大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改革力度,进一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为使上述放宽政策落地,《意见》在金融服务方面给出了具体的配套性政策,如修订和完善有关股票、债券发行的基本规则以及信息披露制度要充分考虑服务企业的特点;
逐步将收费权质押贷款范围扩大到供水、供热、环保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优先得到批准。
《意见》还提出,2008年底前基本实现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价格基本实现与工业用水同价。
《意见》同时明确表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跨国经营,为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金融服务。
服务业纳入考核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7年财经蓝皮书称,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呈下降趋势, 2005年仅为40%左右,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70%以上的水平,也远低于发展中国家45%左右的水平。
新华社昨日报道称,据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副司长夏农介绍,2007年我国服务业实现增加值9.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但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状况并没有根本转变,全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不升反降。
而据“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3个百分点,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0%。
对于现实与目标的差距,商务部曾专门对此分析,认为原因在于“特别是一些地方过于看重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对发展服务业重视不够”。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晓撰文认为,原因很简单:发展服务业涉及多方面工作,细致而烦琐,并且服务业多是中小企业,在政绩上不容易见效;而重工业投资巨大,见效很快。
因中小企业而出名的温州,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上却与其他地方一样鲜有作为。温州市经济学会会长马津龙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不像一般制造业和低端服务业,社会资本想进入现代服务业首先面临的是国有垄断企业的排斥,如电信、金融行业,这个无法靠地方政府突破,必须由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来强制突破。
此次《意见》对发展服务业提出了约束性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把服务业发展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服务业发展考核体系,在条件具备时,定期公布全国和分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结构等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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