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益途径的应用中,收益期限可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两种情况。在企业价值评估实践中,评估的价值前提都是企业的持续经营。因此,收益年期可以设定为无限年期,不考虑企业的终值V T。
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企业收益年期应当设定为有限年期,如外商投资企业其收益年期取决于其批准的法定经营年期,此时多采用两阶段现金流折现模型进行评估,即预测有限年期的折现值加上企业的终值,或叫剩余值,该剩余值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是企业终止时的清算价值。而测算终值的最佳途径是将企业终止经营时点的资产变现价值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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