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现金投资
一般企业是指除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各类企业。
为了核算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一般企业应设置 " 实收资本 " 科目。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的资本时,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教材 P326 例 2
甲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本投往返原材料一批,该批原材料由投资双方确认的价值为 80000 元。经税务部门认定应交增值税额为 13600 元,乙股份有限公司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有限责任公司的帐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80000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
贷:实收资本 -- 法人投资 93600
(三)企业接受外币资本投资
1. 如果投资合同中约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贷记 “ 实收资本 ” 科目,将外币资本按约定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按收到外币当日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借记或贷记 “ 资本公积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科目
2. 如果投资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外币当日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 “ 实收资本 ” 科目。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投资
为了完整反映企业的原始总投资情况,同时反映已归还投资的情况,应对已归还的投资进行单独核算,设置 “ 已归还投资 ” 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实收资本的减项单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