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
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四个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
(1)项目编码:共十二位。前九位是统一的,最后三位是编制人编制。
2.措施项目清单
3.其他项目清单:(1)招标人部分:预留金、材料购置费;
(2)投标人部分: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包括: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确定、办理工程结算。
1.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润、风险,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投标报价:分部分项、措施项、其他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建设项目总报价。
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
(1)漏项、新的,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2)有误、增减,合同以外的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3)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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