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2008年会计师事务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粤注协[2008]73号)发布。本次检查将从5月开始将于10月左右结束。目前已经确定101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今年检查的对象。
严格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根据《方案》要求,检查工作中将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重大审计程序是否到位,重要审计证据的搜集是否充分、适当。对于发现的重大会计问题,应当最终落实到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和搜集的审计证据上来,严格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重点关注:一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建立了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二是所建立的制度是否符合质量控制准则的要求,质量如何,三是制度实际执行的效果如何。
六种情形将被重点关注
根据文件要求,在确定检查对象时,结合前四年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经验下列情形将被重点关注。
(一)被审计单位变更委托时,尤其是当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审计意见与客户发生分歧被炒、不计后果承接的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内部管理混乱及质量控制较差,股东、合伙人或会计师事务所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矛盾较大、或发生纠纷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采用恶意降低收费、支付回扣或好处费、广告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揽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诋毁同行、损害同行利益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受到投诉、举报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未接受过协会组织的年度执业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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