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全力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财政监察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协会高度重视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切实防止上市公司2007年净利润和净资产同比出现非合规波动现象,确保新会计和审计准则实施到位。
财政部为此成立了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由财政部会计司、监督检查局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领导组成。工作组制定了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的方案,并密切关注每一家上市公司公布的2007年年报,继续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方式,跟踪分析每一家上市公司的2007年年报,全面、准确地掌握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情况。对于在年报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非合规问题,财政部将对有关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检查。
财政部督促各地财政部门成立了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随时掌握本地区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披露时间和进度,做好每一家上市公司年报的跟踪分析,严格监控年报披露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公司进行现场跟踪,全面掌握年报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切实了解上市公司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财政部强调,对于2007年净利润和净资产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上市公司应认真查明原因,属于新准则执行不正确、不到位的,应当予以更正,除此之外,应当作出说明;上市公司应贯彻稳健性原则,对于特定类型业务,如减值准备的计提、或有事项的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作出正确处理。
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2008年将把上市公司年报作为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重点,跟踪分析和监控本辖区内上市公司年报及相应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侧重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新审计准则执行情况,将具有证券业执业资格的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
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将随时掌握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情况,关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合规,重点监控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并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以及年报审计工作中的恶意“炒鱿鱼、接下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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