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1、我单位是一新办企业,筹建厂房的过程中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比如建房人员工资、购的石灰、安的水管、推土机费、垫地用的土,等都是白条,我该如何确定资产的价值?如果我就根据这些实际发生的费用确定房屋价值行不行?请指教,谢谢!
2、我单位购的机器设备,没有正式发票,只有对方开的收据,据此入帐计提折旧可以不可以?请指教,谢谢!
解答内容:发票是记帐的合法凭证,你单位应当向对方单位索要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文号: [ 国函[1993]174号 ]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所以贵企业自建厂房,按照税法规定,其固定资产计价,在竣工使用时按实际成本计价。按照会计制度关于对在建工程的核算原则,支付工人的工资是可以计入在建工程的。购的石灰、安的水管、推土机费、垫地用的土、购的机器设备需要取得正规发票,如果对方不能自行开票,可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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