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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税务代理实务个人所得税申报讲义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5

  三、代理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本表适用于需要进行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的所得申报。要求次月7日内将税款缴入国库,并报送本表。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

  本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的纳税人的年度自行申报。要求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三)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四)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P213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表中第30栏“应税收益项目”,是指企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对属于计算上的差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报的收益,可以用负号表示。

  表中第39栏“应纳税所得额”,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而言,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就合伙企业的投资者而言,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乘以依照规定的分配比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独资企业的,年终申报时,该栏应等于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和“补充资料”中“3.从其他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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