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们是正处于筹建期的民营企业,收到当地财政部的科技三项经费一笔,请问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是否可以免缴所得税啊?
答复内容:一、根据《所得税法》第7条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第26条的规定及解释:财政拨款需要具备的条件1.主体是为各级人民政府;2.拨款的对象是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3.拨款为财政资金。企业实际收到的财政补贴,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会计核算中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科目,除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增值税进项)外,一般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到此款的性质需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定。符合条件的财政拨款是不征收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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