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开业税务登记申报
注册税务师以企业的名义向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申报,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按法定期限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时间不能滞后。
第二,《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应详细写明申请税务登记的原因和要求。
第三,提供办理税务登记所必备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主要有:①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③银行帐号证明;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⑤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2、代理填报《税务登记表》及附表
《税务登记表》分四种类型,分别适用于内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单位。注册税务师应根据企业的经济类型领取相应的表式,填登完毕后将登记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3、代理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税务登记资料审核完毕,发放税务登记证件时,注册税务师应及时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并将其交给企业,进行税务登记证使用管理方面的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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