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式账建账建制的基本要求
1、个体工商业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应建立复式帐:
(1)2人(含2人)以上合伙经营且注册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
(2)请帮工5人(含5人)以上;
(3)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15000元以上或者月销售收入在30000元以上者;
(4)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帐的其他情形。
2、凡按定期定额征税的私营企业,各类名为国有、集体实为个体、私营的企业,以及个人承包承租经营的企业也应按规定建立复式帐核算。
(二)简易账建账
建制的基本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设置简易帐:
1、请帮工2人以上5人以下的;
2、从事应税劳务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15000元,或者月销售收入在10000元至30000元的;
3、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建立简易帐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