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超过规定标准项目,即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而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部分。具体审核要点:
1、工资支出。
2、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扣除。
3、利息支出。
4、业务招待费。
5、公益救济性捐赠。
6、提取折旧费。
7、广告费用。
(二)审查不允许扣除项目,即指税法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作为扣除项目而予以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项目。
4、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项目。
5、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6、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三)审查应税收益项目,即指纳税人根据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益,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少提或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
1、无赔款优待。
2、已收回的坏帐准备。
3、其他少计、未计应税收益。
(四)其他纳税调整项目的审查
主要审查按财务制度规定计入会计所得,而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应从当期应税所得抵减的项目。
1、审查弥补亏损。
2、审查“投资收益”、“未分配利润”,对于税后利润从应税所得中调减。
应缴入库所得税额的审查
(一)减免税额的审查要点
根据企业申报的减免税额,核对适用的减免税政策与计算方法,确认政策依据、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减免税规定,有无擅自减免或多计减免税的问题。
(二)应补税额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