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
S1:行政行为概述
1行政行为概念 特征:AB
A概念:……
B特征:12345=从属法律/裁量/单方意志/效力先定/强制性
小强冲菜单=效力/强制/从属/裁量/单方
1从属法律性:
任何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依法行政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由行政主体的地位所决定的。行政行为不同于立法行为,立法行为是创制法律和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机关虽然也可以创制行政性规范,但行政性规范只是从属性规范,是为执行法律规范而制定的规范。
2裁量性:
现代社会经济在急剧发展变化,而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不能朝立夕改。因此,立法机关在立法时,就必须给行政机关一个可以自由载量的余地,以便能灵活地处理新的行政关系。
3单方意志性: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不仅表现在行政主体依职权进行的行为,也体现在行政主体应行政相对方申请而实施的行为。虽然行政主体在相对方提出申请的前提下作出行政行为,但行政主体是否满足行政相对方的申请,却不取决于相对方的请求,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自行决定是否作出某种行为。即使在行政合同行为中,也存在着单方意志性。
4效力先定性:
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未被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具有约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5强制性: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主体行使职能的行为如遇到障碍,在没有其他途径克服时,可以运用行政权力和手段,或依法借助其他国家机关的强制手段,消除障碍,保障行政行为的实现。
2行政行为的内容 效力:AB
A内容:1234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一个行政行为对相对方在其权利、义务上所产生的具体影响,亦即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某种具体处理的决定。根据各类行政行为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及其引起的法律效果,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种:1234
1赋予权益或课以义务
2剥夺权益或獬逦?nbsp;
3变更法律地位
4确认法律事实 法律地位
B效力:1234=确定/拘束/公定/执行力=全局公子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是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所谓"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以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执行力分三种执行方式=立即执行/暂缓执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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