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哈萨克斯坦纳通讯社6月23日报道,据俄罗斯Коммерсантъ报消息,哈萨克斯坦拟大幅降低贸易税,同时为了补偿税收将大幅提高地下资源使用税并取消所有原料合同的税制“稳定性”。在坚吉兹、卡沙干和卡拉恰加纳克油田工作的大型地下资源使用者称为例外。
按照现有的俄罗斯Коммерсантъ报掌握的文件,制定新税法的工作组在哈国副总理叶尔博尔·奥伦巴耶夫的领导下,不仅确定了税务改革的进程,也确定了税率。工作组建议降低社会团体所得税(俄罗斯的税率仅相当于哈国的30%),同时取消中小贸易的预付款,仅对大纳税人(300家公司)和地下资源使用者(它们能够保障预付款总收入额的70%以上)保留。
工作组还建议把增值税从13%降到12%,同时从2009至2012年分阶段从预算中补偿增值税的差额。
根据俄罗斯Коммерсантъ报文件的资料,还有一个革新,社会税由递减比率(13-5%)改为平率,其比率为10%.改革还涉及到法人财产税。按照现行税法,法人和个体户需按照固定资金和资产(包括汽车、设备、家具、软件)的价值纳税。工作组建议只保留不动产为征税客体。不动产价值超过3000万坚戈(25万美元)的自然人,预计其财产税将从0.05-0.5%提高到1-2%.为补偿减少的预算收入,工作组建议提高对地下资源使用者的征税额。
工作组的建议归结为,彻底改变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征税模式。预计在保持哈国预算平衡的情况下,用矿产开采税代替资源使用费,用原油出口税代替土地税,用出口关税代替气体冷凝水费。此外,工作组建议完全废除“产品划分协议”法并取消针对地下资源使用者的税制“稳定性”。
现在在哈国存在超过600份地下资源使用合同,其中在税制“稳定性”条件下签订的约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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