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汇总申报交纳所得税时:可将各分支机构盈亏相抵,按有盈利的分支机构适用税率缴纳(与内资企业的合并纳税规定有所不同)
外国投资者将从外企取得的利润再投资购买其他投资者已存在的股权,未增加注册资本和经营资金,不得享受退税优惠
境外所得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永远33%)×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汇总计算应纳所得税总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适用税率-境外所得税税款抵扣额
申报及缴纳: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年终了4个月内:报年度所得税申报和会计决算报表
预提所得税缴纳义务发生时间:每次支付所得款时,并应于5日内将扣缴的税款缴入国库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营业机构的,可以由其选定其中的一个营业机构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
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最长期限为1个月
(分大项、小项将题尽量往书上知识点*,步骤明确地分析计算)
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1、独生子女补贴2、家属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内部退养一次性收入,按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月份进行平均,缴纳所得税)
年终奖不与工资合并: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不再减除费用
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计税。
出租汽车单车承包或承租,驾驶员收入:按工资、薪金计税
集体所有制,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量化资产:暂缓征收。将股份转让时,余额计征
个人售房一年内重新购房的:按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原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小于的:按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
个人售房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每次收入〈4000的减除800元,〉4000的减除20%的费用:劳稿特租
应纳税所得额其他规定:1、个人通过团体捐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30%
2、个人通过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全额扣除
3、个人所得资助非关联:可以在下月、下次或当年计征时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九级税率:<5005%;500-200010%25;2000-500015%125;5000-2万20%375;2-4万25%1375;4-6万30%3375;6-8万35%6375;8-10万40%10375;>10万45%15375
五级税率:1、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
2、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含转包、转租所得)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五级税率:<50005%;5000-1万10%250;1-3万20%1250;3-5万30%4250;>5万35%6750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1、查账征税工资不得税前扣、实际发生的三费标准内扣、广告和业务宣传费2%以内、业务招待费按企业。投资者两个以上企业:汇总确定税率,再按经营所得比例分别计算
2、核定征收(不能享受优惠政策):①定额征收②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劳务报酬:<20,00020%;20,000-50,00030%2000;>50,00040%7000。
代付税款:不含税收入<3,360元: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1-20%)]
不含税收入>3,360元: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表:<3360:20%;3360-21000:20%,速算扣除数0,换算系数84%;21000-49500:30%,2000,76%;>49500:40%,7000,68%
财产租赁费用:税金和教育费附加、修缮费用(800为限),营业城建房产税等
财产租赁:应纳税所得税=[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1-20%)
财产转让所得额=转让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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