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屠宰税的计税依据
按照现行规定,屠宰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种屠宰的牲畜的头数,另一种是所屠宰的牲畜的重量。
二、屠宰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屠宰税的税率分为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大多数地区屠宰税实行定额税率,按照屠宰应税牲畜的头数定额征收,具体税额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规定。
一般每头猪的税额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每只羊的税额从一元到数元不等,菜牛等大牲畜的税额每头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也有的地区屠宰税按照比例税率计征的,根据规定的比例税率和牲畜宰杀后的实际重量进行征收。
三、屠宰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按照规定,采用定额税率征收屠宰税的,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应税牲畜头数×单位税额
采用比例税率征收屠宰税的,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宰杀后实际重量×税率
四、屠宰税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专门从事肉类加工的工业企业,宰杀牲畜为其经常性业务,一般采用定期缴纳方式缴纳屠宰税,为此应当设置“应交税金——应交屠宰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发生的和缴纳的屠宰税,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的应纳屠宰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屠宰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屠宰税。相应地,企业缴纳的屠宰税,应当作为企业的营业税金,计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而对于因自我消费而购入并屠宰应税牲畜的工业企业,其应缴纳的屠宰税一般不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而是直接计入企业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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