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公路、桥梁、港口设计咨询、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新办企业,是否享有咨询业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1994]1号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29号
新办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从无到有组建起来的。原有企业一分为几、改组、扩建、搬迁、转产、合并后继续经营,或者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都不能视为新办企业。
贵公司能否享受第1年至弟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需要报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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