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考试网,会计考试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会计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注册 | 登陆 | 注销 | 会员中心 | 网站公告 |
您现在的位置: 教育频道-新都网 >> 会计考试 >> 注册税务师 >> 税法二 >> 考试辅导 >> 正文

科研机构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5
      (一)对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实验楼,以及市地税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经费的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

  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三)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四)科研机构转制后享有的税收优惠中央直属科研机构以及省、地(市)所属的科研机构转制后,自1999年起至2003年底止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研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本条所指科研机构不包括:已经转制和已并入企业的科研机构,以及所有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

  科研机构进入企业仍然从事科技开发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享有上述同等免税优惠。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机构,需持转制变更后的企业工商登记材料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


查看更多关于科研机构享受哪些税收优惠的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 会计考试栏目导航
  • 会计从业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技巧心得
    初级会计职称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法规专区
    经验交流
    中级会计职称
    考试资讯
    复习指导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备考经验
    注册会计师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备考经验
    注册税务师
    资讯动态
    税务知识
    税法一
    税法二
    税务代理
    财务与会计
    税收法律
    技巧心得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资讯动态
    报考指南
    综合辅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案例分析
    经济师考试
    资讯动态
    初级经济师
    中级经济师
    备考经验
    精算师考试
    资讯快报
    试题专区
    辅导专区
    技巧心得
    统计师考试
    资讯动态
    初级统计师
    中级统计师
    技巧心得
    行业知识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技巧心得
    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技巧心得
    专业文库
    内审师资格考试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试题专区
    技巧心得
    审计师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初级审计师
    中级审计师
    ACCA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资讯动态
    复习指导
    历年真题
    模拟试题
    技巧心得
    会计考试网为会计考试考生提供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从业资格等会计考试辅导资料免费阅读及下载。
    Copyright © 2004-2009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58993号
    本站为非经营性网站,收藏资料纯属个人爱好,若有问题请联系管理员:newdu2004@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