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7]85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6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 2007年11月3日 举行。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12个专业,各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报考专业 |
报考专业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业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业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输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电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地产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游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筑 | 21 | 建筑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