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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七招”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8 14:15:5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日前,湖南省统计局专门发文,采取七项措施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要按照《通知》精神,在明年年底前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细化和落实政府统计部门和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在服务业统计中的职责。建立服务业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行考核和奖惩,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二是逐步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要积极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研究,逐步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在全省建立起政府服务业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相衔接,价值指标与实物指标相结合,满足政府宏观管理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三是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统计报告备案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便利渠道,使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服务业企业事业组织按照《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统计报告备案手续,接受统计调查。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成果,建立起完整的服务业单位电子名录库。发挥服务业单位统计报告备案制度的作用,主动加强与机构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更新服务业单位名录库。
  四是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评估并规范其发布。切实履行对服务业统计的管理职责。要按照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湖南省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对外使用和公布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审查认定办法》等规定,做好对政府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拟对外公布和使用的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的审查认定。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政府统计部门审查认定,擅自对外公布和使用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以专栏、新闻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可以公开的服务业统计数据、资料,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服务水平。
  五是建立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统计评价考核制度。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评价地区、行业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评价考核体系,逐步开展对地区、行业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评价、考核、监测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服务业发展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评价考核服务业发展中使用的综合统计资料,必须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核、签署并盖章的统计资料或者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准。政府统计部门要及时审核、提供考核评价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综合统计数据。
  六是抓好服务业统计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市州、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通知》精神,设置服务业统计机构,配备服务业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纵向由省到乡镇(街道)、统计调查对象,横向由政府统计主管部门与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成的服务业统计网络。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服务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要按照国务院文件和《通知》规定,向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申请服务业统计工作经费,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必需的经费。
  七是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统计局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对已经明确的规定要抓好落实,对需要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在今年底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统计局报告《通知》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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