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08年6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根据人事部要求,各地报名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5天。对确有特殊原因错过报名时间的考生应积极给予补报名。
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各市人事局会同统计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所在市统计局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报考初级资格者或获博士学位报考中级资格者免)。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10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所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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