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大支持“三农”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利农措施,使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明显加快。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对全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监测结果显示,2007年,山西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实现程度达到34.8%,比上年提高7.5个百分点,为2000年以来提高速度最快的一年。
一、山西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
(一)经济发展步履较快
2007年,山西农村全面小康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24.3%,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81元,比上年增加305元,增长11.4%,实现程度为20.6%,同比提高8.1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为43.6%,与上年基本持平,实现程度为42.7%;农村小城镇人口比重为19.7%,实现程度为19.5%,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综合分析来看,第一产业农村劳动力比重仍然偏大,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依然不高,经济发展仍然是制约和影响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关键因素。
(二)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2007年,山西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发展实现程度为58.6%,同比提高25.6个百分点,提升幅度在六个方面最快。表明山西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成效显著。从社会发展类主要指标的实现程度看,随着山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推进,截止2007年底,全省115个涉农县(市、区)已全部覆盖,覆盖率达到76.1%,实现程度82.6%,同比提高64.1个百分点,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也是农民普遍受惠的一件德政工程;农村养老覆盖率实现程度为7.6%,离全面小康60%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这一方面是山西贫困农村的拖拽,但主要是对此重视程度尚有差距,在推进小康建设中应引起我们高度关注;万人科技农业人员数实现程度为20%,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系数从动态趋势看虽逐步扩大,但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仍处在0.3-0.4的合理区间,其实现程度为100.0%。
(三)人口素质与上年持平
2007年,山西农村全面小康人口素质实现程度为10.5%,与上年持平。其中,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5年,小康实现程度为6.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就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对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本身的受教育年限在实现全面小康的征程中是一个应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2007年,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1岁,小康实现程度为27.3%,与全面小康的标准仍有较大的差距
(四)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2007年,山西农村全面小康生活质量实现程度为52.2%,同比提高9.2个百分点,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整体生活水平开始大幅提升。从具体指标来看,2007年山西省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8.5%,从理论和和概念出发,山西农村已进入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定贫困与富裕标准的富裕线,表明农民消费结构越过了一个质界线,达到了小康要求的标准,其实现程度为100%;但客观的分析,不少农村农民生活还比较贫困,贫困山区和一些插花贫困乡村农民生活水平依然不高。2007年,山西农民居住质量指数实现程度为24.9%,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实现程度为86.7%,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农民信息化程度实现程度为53.1%,同比提高15.6个百分点。这些情况表明,随着中央多项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的贯彻落实,调谐和保障作用正初步凸显。
(五)民主法制建设稳步发展
2007年,山西农村全面小康民主法制实现程度为70.0%,在六个方面中最高,其中,山西省农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度为73%,实现程度为60.%;农民对社会安全满意度为80%,实现程度为80%。表明近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加大治安力度,提高了农民对村政务公开和对社会安全的满意度。
(六)资源环境实现程度仍为负值
2007年,山西农村全面小康资源环境实现程度仍为负值(-24.4%)。其中,常用耕地面积变动幅度和森林覆盖率实现程度均为负值,分别为-100%和35.4%;万元农业GDP用水量在合理范围内,为1316立方米/万元,实现程度达到了小康标准。可见,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情况下,保持耕地动态平衡难度还较大,资源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二、山西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
(一)温饱和贫困人口仍占一定比例,农民进一步增收的难度较大
目前,山西省人均GDP只有2213美元,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按照全面小康的目标,人均GDP将超过3000美元,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从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上看,山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81元,实现程度仅为20.6%,只完成了小康目标的五分之一,仍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农民生活徘徊在温饱区间。2007年,全省最低收入20%人口组农户的人均纯收入只有1337.54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相差2328.12元,比2005年增加180.64元,由此可见,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在拉大。按2007年国家统计局确定的农村贫困户标准(人均纯收入786元以下)测算,山西农村绝对贫困户人口大致占1.6%左右,约40万人,这些人的脱贫成本和增收难度更大。收入差距和弱势群体问题是今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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