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调查总队结合全省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业抽样调查三级数据审核评估制度》。《制度》要求县级调查人员要对样本单位的调查数据进行质量认定,对样本单位的调查数据进行评估;市级调查人员要对本市(包括所辖县市)的调查数据进行质量评定,对调查数据进行对比核实,对数据结果进行评估;省级对全省调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认定,使抽样调查数据最大可能的符合全省服务业的实际状况。
《制度》还就各级数据评估方法做了进一步明确:
1、数据平均指标评估。判断调查数据中的总体户均营业收入、企业户均营业收入及个体单位户均营业收入的变化是否与当地经济发展的情况、水平相符;企业与个体单位户均指标的相对大小是否与实际相符;人均创造的营业收入水平和员工报酬水平是否反映当地实际;户均上缴的税金水平、人均工资水平是否与当地财政收入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趋势相一致。
2、从宏观经济形势中研究判断部分服务业的发展趋势,把握其基本走势。
3、从大的行业进行评估。通过到有关部门了解各行业的利润率、劳动生产率,分析已往服务业调查数据等方式把握行业内的关键指标,掌握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对历史资料的收集、归纳、分析。就是通过积累相关宏观数据,研究部分服务业与整个经济发展速度以及工业、第三产业、批零餐饮业的关系。运用现代统计手段分析其拟合度、相关度等,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把握服务业发展的内在规律。
4、注重“倒推营业收入法”和“相同条件比照法”在调查前的运用。“倒推营业收入法”是根据个体户每月支出的工商管理费、卫生费、税金、水电费、房租、人员薪金等之和,推断个体户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计算方法;“相同条件比照法”是一种由此及彼的判断方法。现实中,不应当只将两种方法作为事后的应急补救,还要使其成为入户中的评价手段,使调查工作提前做到心中有数。
5、加强本地区典型服务行业的运行特点、行业发展趋势、解决就业、行业利润水平及职工收入水平及对地区发展的贡献等方面的研究,不断积累对数据评估论证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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