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配合全市能源监测和考核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对相关部门进行详细调研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日前,天津市统计局、市经委、市发改委以市考核办的名义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全市部门能源供应统计调查方案》。
《方案》要求市商务委、市电力公司、市公用办、市供热办、津能投资公司等能源供应部门从2008年起,按季度提供电力、热力、天然气、煤炭、汽油、柴油和煤油等重点能源品种的分区县、行业的供应数据。为了完善“十一五”以来的数据,这些部门还要整理并报送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的资料。
《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推动全市能源统计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是充实了能源数据指标体系,现行的进度能源统计仅要求从消费方角度来统计用能单位的能耗情况,由于目前能源统计基础薄弱,消费方的数据普遍存在少统、漏统等问题,不能很好地反映能源消费的实际状况。通过掌握供应方的数据,能够对消费方的数据进行对比和评估,使全市能源数据更为合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全市能源监测和考核体系。分区县、行业的重点能源品种供应数据对评估各区县的能源考核数据、科学合理地反映各区县能源消费情况提供了翔实的基础资料,同时也为核算各区县的单位增加值能耗奠定了良好的数据基础。
作为能源供应统计调查工作具体推动实施部门,市统计局能源处将在现行能源统计报表数据的基础上,结合部门能源供应数据,核算2005年至2007年各区县的单位增加值能耗数据,切实推动全市节能降耗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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