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作,提高数据质量,日前,辽宁调查总队对房地产价格样本企业报表按地区分别进行会审,并对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会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对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第一,扩大样本企业,增强房地产价格调查代表性。要求承担房地产价格调查工作的调查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逐一核实,逐个筛选,对有开发项目的,有楼盘销售的,经过代表性检验合格的要纳入到样本企业中。
第二,走访调查企业,保证上报渠道畅通。为了确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采取抽查、走访的形式,检查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对部分企业由于主管领导不重视,导致报表上报中断现象的相关责任人,做好宣传教育,对不具备从事此项工作的,重新确定报表责任人,依法保证上报渠道畅通。
第三,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培训指导。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单位开展面对面的培训,对2008年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报表业务知识、调查技能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四,严格执行报表制度及考评办法,确保数据质量。各地要结合总队制定的《2008年房地产价格工作考评办法》,制定考核标准,并下发给相关企业,作为年终考核企业、个人的依据,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第五,坚持直接采价制度,保证调查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继续坚持直接调查、独立上报制度,开展价格调查工作,各地除了相关样本单位报表外,可以自选调查点,用以补充报表资料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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