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北京市统计系统执法检查人员集中对东城区所辖232家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标志着2008年北京市统计系统集中执法检查全面展开。2008年北京市统计集中执法检查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参加执法人员多。此次集中执法检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有关专业和全市18个区县局队共抽调执法检查人员近200人。二是时间紧任务重。由于北京市将举办奥运会,此次集中执法检查只在东城、西城、朝阳和海淀4个区开展,时间由9周减少到4周,每天检查单位从34个增加到58个,4周内将检查928个单位。三是市局、总队相关业务人员将与专职执法人员联合进行执法检查。
为做好全市2008年统计系统集中执法工作,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顾兖州在全市统计系统集中执法动员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对违反执法纪律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并在全市统计系统进行通报。同时工作要周密安排,做细、做好,特别要搞好服务,一要照顾好执法检查人员的身体健康;二要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防交通事故。
二是认真检查,保证质量。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查看原始的记录、凭证和台账,确保取证到位,不出现一例“销案”案卷。
三是不断总结,提高水平。要边查边记录,边查边总结,把执法检查中的经验教训记录下来,认真分析被查单位的差错原因。在集中执法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检查方法。每个检查组都要加强配合,并把实践中对各个专业的执法检查技巧归纳总结成一套办法,指导后人,规范程序,提高执法检查水平。
当日,市局、总队召开全市统计系统集中执法业务培训会,就101表检查方式、工业重点指标检查要求、服务业状况表中应注意的问题、运输企业检查办法以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企业检查应注意的相关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上,北京市统计局执法队明确了集中执法期间的具体分工、注意事项及执法工作流程,即白天进行执法检查,晚间对当天案卷进行审理,及时处理案卷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对全体执法人员提出具体要求。一要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六不准”规定和集中执法期间人员管理规定。二要规范着装和言谈举止。三要增强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意识,确保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及各区县执法队人员共160人参加了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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