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宣城市统计局、法制办、监察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四个方面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工作:
一是加强统计法制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推进统计依法行政。依法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对基层推进依法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强化部门统计管理,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依法设置统计机构和配备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的管理。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制度、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统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二是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作用。真正树立起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各项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一是突出执法重点;二是创新执法方式;三是进一步做好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四是加大案件曝光力度。
三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违法案件的报告、备案制度。做好立案报告、结案备案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统计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案一卷,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理统计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四是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普法重点,稳步推进统计普法工作。继续做好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强化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广泛开展《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继续开展统计法宣传检查月活动。一是抓重点,二是抓难点,三是抓弱点,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营造全社会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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