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湖南总队召开机关工作制度学习大会。会议学习了《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领导分工负责制》、《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统计调查资料管理、审批、提供和发布制度》、《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机关办事程序》等工作制度。
总队长张松青在讲话中指出,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纵观几千年人类社会发展史,有了法规才使人的行为更加文明,才使人类不断进步,使社会的运行更加有序;有了管理制度,才使人们的工作效率更高,创造的社会产品更丰富,生活才会变得美好。对一个单位而言,制度好能确保政令畅通,可以增强凝聚力、竞争力;制度不好就会导致人心涣散、松松垮垮,令行而禁不止。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队伍建设、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张松青强调,要深刻领会制度建设的丰富内涵,把握制度建设的原则性、系统性、可行性、创新性和人本性,使有限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创造出最大的效益。
就制度贯彻执行,张松青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各党支部、各处室要安排专门时间组织集中学习总队机关《工作制度汇编》,要全员学、全文学,并倡导个人自学,让干部职工了解其内容,熟知其条款,认识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要领导带头。各党支部、各处室负责人在制度学习、制度执行上一定要走在前面。要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自觉执行、模范遵守制度,带头、带领、带动身边的人,增强干部职工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制度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三是要严格执行。各党支部、处室负责人要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切实抓好所在支部、处室的制度落实。制度执行实行领导负责制,因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不严而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所在支部、处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四是要强化督查。总队综合处室、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要针对管理的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加强制度执行的日常落实,确保管理到位,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制度落实到位,督查整改有力。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树立制度权威,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真正使制度成为全体干部职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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