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公务员局
自贡市公安局
关于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19年下半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19名,其中执法勤务特警(以下简称特警)职位17名,警务技术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
(1)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25周岁(199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2)报考警务技术职位的,年龄要求在18-30周岁(1988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在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2020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9.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自贡市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