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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保险理赔必须交“回扣”?环卫工不应被如此苛待

http://www.newdu.com 参加讨论 2020/6/29



    时事背景: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南京一环卫工意外伤亡,其保险理赔金却要被公司拿回扣的新闻引发关注。据悉,在南京务工的邢先生父亲是环卫工,今年元旦遭车祸不幸去世。此前邢师傅所在的环卫公司曾给员工购买意外保险,按照程序提交材料申请理赔后,邢先生却得知5月底赔偿款已打给公司,公司却称要扣除5万元回扣。
    时事评论:保险理赔金何来回扣一说呢?环卫公司的理由是,原本保险公司不愿理赔,但理赔员“斡旋”后才获赔,回扣费是保险员要求的。若邢先生不支付,公司会将15万退还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方表示理赔是按正常流程处理,“是应该赔掉的案件”,完全合理合规,钱款已于今年5月底打到环卫公司账上。面对记者质询,环卫公司负责人要么吞吞吐吐说不清,要么就是辩驳称理赔款没到账。
    目前,当地环卫公司将15万元理赔金全额退给保险公司,而保险公司已联系邢先生重新办理认领手续,让受益人直接领走。如今情况已被城管部门知悉,孰是孰非不久便可水落石出。
    本来极简单的理赔,在邢先生这里却阻碍重重,令人愤怒唏嘘。根据《合同法》《保险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保险赔偿金一般应由保险合同的受益人领受,而保险理赔全程也都由邢先生代交保单资料,按法律规定,邢先生为合法代领受人。即便意外伤亡保险为单位购置的团体险,业务细节由单位和保险公司对接,作为管理的环卫公司在理赔上也应扮演积极角色,努力加速理赔进程。任何时候,维护伤亡员工正当权益,都是公司应尽的本分义务。
    然而环卫公司前后矛盾的说辞做法,则让人想不通,假若支付回扣费即可领款,而不支付便退回,那么管理层为何会说未收到理赔款呢?不支付回扣便退回,是不是公司以掌握理赔金自居,逼压邢先生支付5万元回扣费?其中到底是哪个保险员吃了回扣?环卫公司敢和保险公司对质吗?或者说所谓保险员“斡旋”为假,公司意图“截留”理赔金分杯羹为真?若是如此,公司购置意外险出发点又是为何?
    环卫工是城市美容师,顶着酷暑寒冬工作,常被交通事故威胁,还经常被附加上“以克论净”“不见树叶”等不合理职业要求。与工作辛苦危险程度形成鲜明反差的是,环卫工群体往往薪酬低福利薄。除极少数入编环卫工外,多数环卫工均由城管部门和环卫物业一类公司建立劳务派遣关系,邢先生父亲也是如此,保障本不健全,意外伤害险已是最有效兜底保障。
    其实,环卫工并非天然就是弱势群体,现实中常常出现合法权益难保障的案例,或和从业者年龄较大,维权意识薄弱、能力不足、通道不畅有关。从长远看,社会要不断健全环卫工人身权益保障,要有来自社会的关注爱护,更不能缺少实际利好。
    保证环卫工合法权益,城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为环卫员工维权,并以是否重视员工权益保障,作为评价鉴定环卫代理公司的参考依据,倒逼环卫从业环境改善。另外从保险业务开展角度看,对邢先生父亲这样认定清楚的案例,保险公司可提早介入,开启绿色通道,既可自证清白,也能及时理赔、安抚人心,为理赔流程服务增添更多人性温度。(作者:白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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