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治
专项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易错易混点拨
易错点1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考查频率较高,而对于各个基本规律的具体含义考生如果不能够熟练掌握,往往会成为作答中的易错点。
1.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和质变的区别和联系是事业单位常考内容,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2.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是对否定的再次否定。从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这是普遍存在的事物发展的周期性趋势。否定之否定与开始的肯定有着表象上的相似,但这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更高层次上的新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
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总的趋势是上升和前进,而事物实现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是波浪式前进。我们既要对事物发展趋势充满信心,又要对发展的曲折性有充分的准备。
3.对立统一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发展的动力,并以其深刻性而贯穿在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
第二,对立统一即矛盾。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是指事物内在固有的客观存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
(2)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内因:事物内部的矛盾。
外因:事物外部的环境条件。
内因与外因的关系: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至终存在矛盾运动。
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解决形式各有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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