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网,事业单位考试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事业单位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网站公告 |
您现在的位置: 教育频道-新都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公共基础知识 >> 法律知识 >> 正文

婚姻中房屋产权归属的界定

http://www.newdu.com 2019/3/26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导读】
    现实生活中很多男女结婚之前,丈母娘都会要求男方家必须买房,并要写上女方的姓名,但婚姻关系一旦破裂,该房产的分割总会引起纷争。按照《婚姻法》的一般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是登记在不同的名下,实际物权归属也会发生变化。
    婚前婚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一直是梗在心口的一根刺。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家庭、经济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公职类考试中,这部分的内容也会涉及到相应的考点,出现过类似的题目,现在我们就考试涉及的内容给大家详细解答。
    房产证上写名字的选择不同,对应的结果也会有很大的差异。我们就四种选择来讨论一下:
    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二、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此种情况下,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作为准夫妻和双方家庭共同财产,应在离婚后另行分割。
    三、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婚姻登记,还有的期房还要等好久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四、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1、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该方子女,这相当于该方父母对该方子女的单独赠与;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应按照双方约定判断房屋所属。
    2、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承担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也应该从两个角度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该方子女婚前财产,如若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分割;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视作男女双方共同财产。
    例题分析:
    小王和小李登记结婚前,小王的父母出资购买了粤海花园小区120平的房子给二人居住,房子登记在小王名下,现小王和小李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请问该房产的所有权依法属于()?
    A、小王
    B、小李
    C、小王父母
    D、小李和小王
    【答案】A。解析: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管婚前婚后,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则认为属于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小王,正确答案选A。
    通过上述讲解和例题可以发现,对于婚姻房屋产权的界定,我们做题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两点,一看出资,二看登记,掌握好这两个步骤就能够做好相应的题目,获得相应的分数。
    

(责任编辑:admin)


查看更多关于的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快速导航
考试用书
信息检索
站内   百度   Google
辅导课程
特别说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都教育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都教育”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都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都教育”。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新都教育)”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邮箱:newdu2004@tom.com
  本网欢迎原创作品投稿,投稿邮箱:newdu2004@tom.com
  • 事业单位考试栏目导航
  • 招考资讯
    考试新闻
    政策法规
    公告通知
    综合新闻
    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指导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经济知识
    科技知识
    其他知识
    历年真题
    模拟题
    专项训练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指导
    言语理解与表达
    数量关系
    判断推理
    资料分析
    历年真题
    模拟题
    专项训练
    综合应用能力
    综合指导
    申论热点
    历年真题
    模拟题
    专项训练
    教师类
    综合辅导
    教育理论综合知识
    专业知识
    面试
    历年真题
    模拟题
    专项训练
    教师资格考试
    医疗卫生类
    综合辅导
    医学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
    医学相关知识
    面试
    历年真题
    模拟题
    专项训练
    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指导
    专业历年真题
    专业模拟题
    专项训练
    面试
    综合指导
    结构化面试
    面试热点
    历年真题
    模拟题
    备考经验
    综合指导
    综合辅导
    综合指导
    真题解读
    专家访谈
    专家解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事业单位考试考生提供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等国家事业单位考试及地方事业单位考试辅导资料免费阅读及下载。 。
    Copyright © 2004-2009 New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58993号
    本站为非经营性网站,收藏资料纯属个人爱好,若有问题请联系管理员:newdu2004@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