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市公安局专业巡逻防控队员岗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其他岗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七、考察
对确定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社区工作人员必须在社区岗位工作满3年。
咨询电话:0990-6223292;0990-6881414;0990-6882587。
监督电话:0990-6224730。
附件:
1、2017年招聘市、区事业编制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2017年招聘市、区事业编制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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