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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2017年广东普宁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http://www.newdu.com 2017/9/5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中共普宁市委组织部 参加讨论

普人社公 [2017]9号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将联合组织实施2017年我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市教育局属下学校、幼儿园共10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及户籍要求:报考高级中学、完全中学的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揭阳市户籍;报考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须大专及以上学历,普宁市户籍;
    6、年龄18至30周岁(即1986年9月10日至1999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原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被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未满5年的(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均不得报名。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户口簿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9日。
    三、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以上,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普宁市第二中学维源堂。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连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有者提供),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类别分为三类,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为一类;初级中学、小学为一类;幼儿园为一类。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加分依据。符合第一类加分条件者,应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符合第二类加分条件者,应提供地级市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所有报考者均需明确报考的类别和学科,但不需明确报考具体学校或幼儿园。各学科教师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类别。报考多个类别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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