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9:00至5月31日10:30。
2.请应聘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网站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jlly/ (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符合条件的相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30k。
3.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可以按本公告规定在可调剂岗位出现空缺时进行岗位调剂,应聘人员如有调剂意愿,须在网上报名页面“是否服从调剂”栏内填写“服从调剂”字样。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资格条件审查小组,代表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审查。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在网上进行审查。
2.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诚信声明,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本公告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职业(执业)资格证、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统一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名为:身份证号+姓名)上传到报名网站。上述上传的电子扫描件请本人妥善留存,待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交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验。
3.在资格条件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可要求应聘人员传真发送相关资格条件证
明材料,应聘人员应及时提供。
4.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
通过资格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可通过附件1“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并保持及时联系。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均为5月31日10:30,截止后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申诉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1:30。
(三)缴费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请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7:00。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2.缴费标准: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60元/人,其中包括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免笔试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25元/人。面试、加试免费。
3.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并妥善保管《报名表》。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参加笔试(加试)应聘人员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8:30至6
月23日17:00。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其他应当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辽源市事业单位。
4.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一)笔试
1.报考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学位岗位(即本科起点岗位,下同)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超过1:20的,加试笔试(本公告简称“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试)考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加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应聘人员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查分申请。
笔试(加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科目详见《2018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人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加试人员详见准考证。
《通用知识》考试范围:参见《2018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卫生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医学基础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考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精神,对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笔试(加试)的,笔试(加试)成绩加5分。应聘人员应于2018年6月4日8:30至16:30,将退伍证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传真至0437-3397685(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加分政策。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源市征兵办公室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进行审验后在辽源党建网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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