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岗位,择优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360名,其中:高中教师130名,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180名,特殊教育教师5名。具体岗位见《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教师及初中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应聘岗位相应专业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高中教师岗位无户籍限制,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报名时必须是兰考县户籍(以公安户口薄为准,下同)。
(二)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应聘小学教师岗位:(1)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2)未曾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2000年及以前入学的且入学时为兰考县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应聘小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需具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其他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应聘三义寨乡、东坝头乡、谷营镇、红庙镇、仪封乡所属小学教师岗位的,无户籍限制。应聘堌阳镇、孟寨乡、南彰镇、许河乡、考城镇、葡萄架乡、小宋乡、闫楼乡所属各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报名时必须是兰考县户籍。
(三)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
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学历,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学历。
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教师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
6.兰考县范围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