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报福州市人社局核准,在编制部门核定的限额和人员结构内,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152名卫生系统医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我县拟计划招聘卫生医技人员152名。各岗位招聘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2018年永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医技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乡镇医疗机构(含县精神病院)招聘的具体岗位情况报名前公布。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8月 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届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18年10月31日前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逾期未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研究生、本科生均不能以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报考)、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县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法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可直接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方式报名。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于2018年8月20日8:30至8月24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并通过网络银行支付报名费50元/岗位。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县直医疗机构的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报考者采取只报岗位,不报单位的形式,待拟聘人员确定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8:30至8月25日17:3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8:30至8月25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网络银行将在2018年9月30日前退还报名费至原缴费银行卡。
3.下载准考证:报考者于2018年9月4日至9月6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4.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符合永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目录的卫技人员,如遇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照榕委办发〔2017〕26号文规定,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人社局报县医管委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