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 日至2018年8月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9:00
报名地点:交城县第五中学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已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6)《交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此表要求考生提前填好信息后打印,并按要求贴好照片;
(7)与本人《报名表》所贴照片相同的近期一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一张。照片相关要求:不着制服等暗示考生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纸质版照片粘贴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且以“名字+身份证号”命名,通过U盘提供。
(8)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登陆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手工填写无效,并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由服务单位和所在乡镇党委分别盖章,其他人员由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由相关派出单位分别盖章,其中: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人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参加“三支一扶”项目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盖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岗位项目专门岗位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专门岗位,还须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应说明是否同意报考、任职时间、考核情况等)。
考试费用:50元/人。农村特困大学生、城乡低保人员和建档贫困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报名时提供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2、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同一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报考卫生系统、住建局、农委下属食用菌研究中心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研究生专门岗位及乡镇卫生院针灸推拿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报考住建局、农委下属食用菌研究中心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研究生专门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名人员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2018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担任本岗位职责的,均可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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