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晋江市合同教师招聘通告》精神,我市教育系统各单位组织开展2018年合同教师招聘。由于各学科供需不平衡,截止目前,仍有不少单位未能按计划招聘到合同教师。经研究,同意部分单位在已批准的职数范围内更改学科需求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合同教师管理的意见》(晋委办[2015]147号)文件精神,继续坚持严要求、高标准的原则,严格控制聘用总量,坚持准入标准,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
二、招聘需求
各有关单位拟聘用合同教师需求情况见2018年晋江市合同教师补充招聘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2015年9月聘用且目前仍在岗的合同教师,要求聘用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2.2018年报考我市公办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落聘人员(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中招聘岗位栏为“晋江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报名状态栏为“初审通过”对象)。
3.未报考我市2018年公办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如属晋江籍的,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如属非晋江籍的,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可以不限师范类毕业生)。晋江籍指2018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晋江的应聘人员、高考生源地(以高中毕业证书为准)或原籍(即户口簿注明的籍贯)为晋江的应聘人员。
4.职业教育紧缺专业课新聘对象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统一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3月10日至2000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2)具备相应学历和专业:特教、幼儿园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要求全日制大专师范类毕业生或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职校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中学合同教师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身体条件达到现行相应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6)无违反计生规定、无刑事案件记录。
2015年9月聘用且目前仍在岗的合同教师如受聘原聘用学科岗位的(如原聘用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现仍受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可直接予以聘用;如受聘其他学科岗位,要求具备新聘用合同教师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的认定以《2018年晋江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通告》(附件2)规定为准,并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办法
8月17日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对象携带以下材料到用人单位求职:①《2018年晋江市合同教师聘用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3);②《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参加2018年全省统一笔试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未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人员无需提供);③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县级计生证明、镇级综治证明(或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具体招聘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原则上,各单位如有需求,应优先聘用招聘对象中的第1.和第2.类对象。各单位采取直接引用全省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单位面试方式择优聘用;本年度参加公办教师招聘考试落聘人员无法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的,由用人单位面向符合合同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六、合同教师待遇
1.合同教师基本工资由市财政按月拨付。合同教师自被聘用起,统一确定为三级合同教师,属于首轮3年聘用期满的合同教师可参评一级、二级合同教师。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合同教师的每月工资水平分别达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100%、70%、50%。
2.合同教师奖金及津补贴由各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本单位规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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