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18年吉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吉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25周岁以下指199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专科和本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研究生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材料1份。
(2)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填写打印《吉安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份。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材料。
5.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按有关规定收取)。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及违反其它相关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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