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92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现役军人;
5.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9.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考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注:10月19日为报名第一天)。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所学专业为专业大类即可。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10月25日(8:30—12:00,14:30—17:30)。
2. 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地点: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大余县公务写字楼四楼)。
3. 报名步骤: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大余县人民政府网(4. 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2)《大余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应学历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可上网(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9)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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