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遵化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不符合聘用条件和本人放弃的,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本面试场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工作岗位。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面试采取蛇形分组的岗位按笔试成绩选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相同的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然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将《花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为编制内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教育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首聘期限为三年。
五、递补原则
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在本岗位内本面试场次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确定人选顺序与体检环节进入优先权相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对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3.招聘岗位条件中“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遵化市公办学校或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私立学校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18年11月仍在遵化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含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连续工作满两年及以上,工作时间不累加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4.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该《准考证》为笔试、面试、体检通用证件,要妥善保存,丢失不予补发。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5.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且五年之内不能报考遵化市任何招聘岗位。
6.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聘用前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否则责任自负。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遵化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过程由遵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
附件:
1.遵化市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条件表 2.遵化市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 3.遵化市教育系统工作经历证明
遵化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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