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滨海新区发展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规定,滨海新区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下半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人员条件
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4.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7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为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在职人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3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h.gov.cn/rsj/)、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bh.gov.cn/wjw/)、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招聘单位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发布。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如需对《招聘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请报考人员直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组织办法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周一)8:00至1月11日(周五)16:30。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月7日(周一)8:00至1月13日(周日)16:30。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月7日(周一)8:00至1月14日(周一)16:30。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应聘该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到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1月15日(周二)8:00至16:30。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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