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托克逊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中旬开始分批面向内地高校公开招聘289名2019届应届和往届生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原则
采取地方性事业编制方式,实行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内地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289人,其中:幼儿园教师62人、小学教师119人、初中教师65人、高中教师37人、职业高中6人。
(二)招聘对象
内地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学历要求
1.高中学历要求: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初中学历要求: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小学学历要求: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幼儿园学历要求: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到托克逊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4.招聘岗位资格要求:
(1)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或MHK等级水平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2)教师资格证书可暂时不作要求,但在正式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9年7月底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对因成绩原因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先纳入临时聘用教师范畴,在两年内取得毕业证的可以纳入地方性事业编。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新疆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托克逊县2018年教师招聘中离职、辞职、解约、未按约定报到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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